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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天津能源集团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庭院)

分类:企业招标     时间:2024-07-24     阅读:38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24]0718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能源集团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庭院)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发改能源备【2024】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2499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42499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366.58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能源集团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庭院),建设规模为366.58公里,改造庭院及楼内公共管道366.58公及供热配套设施等,总投资额4249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供热老旧管网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庭院)供热效果监测装置改造工程,招标范围:温度采集终端应采用嵌入式固定安装的形式,集成插座一体化结构。设备具有5孔插座结合二项、三项插座功能,可同时提供家庭用户接电使用,监测全天24小时各时刻的用户室内温度。本项目采购10000块室内测温面板并进行安装,测温面板设备质保 5年含5年通信费,终身保修。总投资额32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7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发送至邮箱zb2023tb@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电话:18634399949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庞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汕头路62号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韩工 电话:23024510
传  真:2302451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鸿磊(印鉴)
办公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A座四层408室
邮政编码:041000 联系人:仇小娟 电话:18634399949
传  真:0357-2059999
日期:2024年07月2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韩工
电话:23024510传真:2302451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汕头路62号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88389836传真:022-88389836电子邮箱:zdjzsczfz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1号楼108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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