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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县永安镇马沟河流域香菇种植一期项目

分类:公开招标 时间:2024-09-24 阅读:148

汾西县永安镇马沟河流域香菇种植一期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924日至2024926           

汾西县永安镇马沟河流域香菇种植一期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汾西县永安镇马沟河流域香菇种植一期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汾西县永安镇马沟河流域香菇种植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建设工期

1

太原市建工兴达工程有限公司

3292.197828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1个月

630日历天)

2

河南硕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309.02376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1个月

630日历天)

3

山西鑫盛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297.087511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1个月

63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太原市建工兴达工程有限公司

杨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2142010201326777

2

河南硕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史晓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241131446564

3

山西鑫盛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郭莹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214202320238016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1

太原市建工兴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

河南硕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3

山西鑫盛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467137510,并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汾西县农业农村局     

   话: 13753588973                    

电子邮件: fxnycxz@126.com   

四、联系方式

人:汾西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址: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西大街

人:王梅生 

   话:13100178981 

电子邮箱:2326404378@qq.com

 

代理机构: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A座4层408室

人:田杉杉、王英姿、景丹丹、张鸿磊

   话:13467137510  13233101708  0357-2059999

电子邮箱:hxlzbd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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